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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加拿大碎尸案死者可能認識兇手

2017/06/10 04:47:59 編輯: 加拿大 瀏覽次數(shù):262 移動端

  據(jù)加拿大《星島日報》報道,加拿大碎尸案,警方調查工作正日以繼夜進行,除前線人員爭分奪秒偵查外,一名曾經在美國聯(lián)邦調查局(FBI)從事犯罪剖繪(criminal profiling)的專家,根據(jù)證據(jù)分析行兇者心理狀態(tài),及評量被害人生前生活習慣,希望藉此對案情作合理假設,協(xié)助緝兇。專家認為,肢解尸體費時失事,由此可見,定有誘因,促使兇手這行為。(獲得更多留學咨詢請咨詢澳際免費在線咨詢顧問)

  奧圖爾(Mary Ellen O"Toole)是FBI退休探員,擅長行為分析,亦曾參與數(shù)宗肢解案調查。她指,兇殺案肢解并不普遍,行兇者一般基于幾個原因,譬如為了方便運載尸體,避免遭人察覺,多倫多到處是人,拖著巨形袋會相當顯眼。另外,肢解尸體后將其棄置于不同角落,可阻礙尋找及辨認過程,讓兇手爭取時間,當殘肢四散及腐化,證據(jù)亦可減少。

  如果兇手旨在延誤尸體身份辨認過程,則兇手及死者可能認識,故此兇手希望讓警方無從掌握受害人身份,避免他們由死者生活圈子調查。奧圖爾認為,將受害人肢解,很費功夫,想順利進行,又要找到個場所,不受外界干擾下,這或意味著,行兇及肢解地點,正是兇手熟悉地方,假如在劉光華的按摩院,或她家里發(fā)生,那兇手可能認識劉。

  奧圖爾亦指出,現(xiàn)時大家均假設,劉光華是遇害后遭肢解,驗尸官將根據(jù)其出血情況及身上傷口,判斷這是否屬實。她指,如果兇手是于劉光華仍在生時將她肢解,那就要重新評量兇手的心理狀況。

  此外,調查人員亦會進行被害者研究(victimology),找出加拿大碎尸案原因,奧圖爾指,一個人的活動、興趣和職業(yè),如果不使其暴露于風險之下,按FBI的標準,這個人的遇害風險為低,相反則為高,根據(jù)此,就可估計,有多少人可能意欲不利于受害人。奧圖爾指,劉光華于按摩院工作,令她更常接觸高危人士,或使她陷入險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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